西充县刑警大队很快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杨芝伟。1997年2月,杨芝伟与何海轩、黄甫明等九人结成狐朋狗党,冒充警察作案。他们打着公安局的招牌进行敲诈行骗、抓赌、办卖淫嫖娼案、非法传唤、拘禁他人等,受害群众上百人。这伙假警察持有传唤证、假警察证、电击手枪,拥有手铐七副、电警棍六枝、停车标志牌四个、警用摩托车一辆、警服、警衔标志、法律文书等作案工具达一百多件。这伙假警察对作案行动、榨取的钱物管理等进行了分工,形成了一条龙的办案机构,严重地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,使公安机关蒙垢。1998年2月,神圣的法律对这伙犯罪分子进行了严正的判决。
这一特大假冒警察团伙犯罪案给人们带来沉重的警示。
这个团伙的大部分成员过去都在一些企业保卫科、保安、治安联防队干过,有的被公安机关临时聘用过。
这些警用物资和其他执法部门所用的法律文书,是怎样落到这伙假警察手中的呢?一是他们在这些部门干临时工被辞退后,有关部门未能及时收缴;二是这伙人顺手牵羊偷拿、盗窃所得;三是有些执法机关里的工作人员违规帮其办理。看来,加强警用物资管理,严厉打击假冒警察行骗犯罪活动,显得特别重要和迫切。